万州区恒俞糕点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根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01MADHPU9J7M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街道北滨大道二段998号4幢商铺44(自编号03)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万州市监处罚〔2024〕303号
; 2024年4月19日,当事人经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一直在注册地经营场所从2024年4月19日,当事人经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一直在注册地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2024年4月30日,当事人从重庆市鑫和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以140元件(净含量125,单价5.6元)采购1件金像牌面包粉;以140元件(净含量25,单价5.6元)采购1件美枚30蛋糕粉,;以110元件(净含量25,单价4.4元,)采购1件伍德利普粉五星面包粉;以350元件(规格112支,单价29.16元支)采购5件爱真300淡奶油;以165元件(规格型号:121,单价13.75元)采购1件百利沙拉酱;以520元件(规格型号:1112支,单价43.33元支)采购2件安佳淡奶油;以290元件(规格型号:1112支,单价24.16元支)采购1件侨艺淡奶油;以65元件(规格型号:1升12盒件,单价5.41元升)采购5件祁牧纯牛奶。当事人购进上述食品材料后,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7日用金像牌面包粉、美枚30蛋糕粉、伍德利普粉五星面包粉、爱真300淡奶油、百利沙拉酱、安佳淡奶油、侨艺淡奶油、祁牧纯牛奶分别制作成黑松露(标价:57.6元)4.448,销售3.05、冰淇淋泡芙(标价:57.6)5.267,销售4.005、海苔贝贝(标价:57.6元)4.198,销售2.8、猪扒包(标价:8.8元个)46个,销售38个。上述食品均是销售给不确定消费者,剩下的黑松露1.398、冰淇淋泡芙1.262、海苔贝贝1.398、猪扒包8个作为工作餐分发给员工。截止2024年5月7日,当事人使用金像牌面包粉7.5,剩余货量17.5;使用美枚30蛋糕粉7,剩余货量18;使用伍德利普粉五星面包粉9,剩余货量16;使用爱真300淡奶油42支,剩余货量18支;使用百利沙拉酱0.8,剩余货量11.2;使用安佳淡奶油17支,剩余货量7支;使用侨艺淡奶油9支,剩余货量3支;使用祁牧纯牛奶57盒,剩余货量3盒。综上,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货值金额为:2546.21元(5.6;17.5+5.6;18+4.4;16+29.16;18+13.75;11.2+43.33;7+24.16;3+5.4;3+1.398;57.6+1.262;57.6+1.398;57.6+8;8.8+902);当事人违法所得为902元(61+122+104+133+122+125+116+119)。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902元;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