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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陈官庄乡徐洪军电动车门市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洪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11481MA43L0TF98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永城市陈官庄乡陈官庄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市监处罚〔2026〕145号
2026年5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收到举报,举报陈官庄国道红绿灯西40米路东,台铃、雅迪、爱玛三家店铺售卖非国标电动车,我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5月13日对永城市陈官庄乡徐洪军电动车门市部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店涉嫌经营的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型号为TDT1354-3Z(3C证书编号为:2025011119746736)的爱玛电动车2辆,执法人员登录认证认可网站发现以上2辆电动自行车的3C认证已于2025年12月1日已经注销。经查,永城市陈官庄乡徐洪军电动车门市部于2025年5月份从上级经销商以每台1850元的价格购进了TDT1354-3Z型号的爱玛电动自行车5辆。2025年5月份卖出了其中的两辆,2025年8月份卖出了一辆,售价均是每辆2100。剩下的两辆一直未售出,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电动自行车的购进票据和销售记录。上述TDT1354-3Z型号的爱玛电动自行车的3C认证证书是2025年12月1日注销的,因此涉案的货值金额为:4200元,无违法所得。
罚款5000.00元。
5000.00元
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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