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萍乡市顺达电梯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海科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301581623563E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湖路以南、319国道以西财富广场2号楼1602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26
(2024)赣0322民初4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
萍乡市顺达电梯有限公司,刘*
上栗县人民法院
2
2024-03-26
(2024)赣0322民初43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萍乡市顺达电梯有限公司,刘*
上栗县人民法院
3
2023-11-01
(2023)赣0302民初2728号
承揽合同纠纷
陈*
萍乡市顺达电梯有限公司,刘*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4
2023-09-11
(2023)赣0302民初2728号
承揽合同纠纷
陈*
萍乡市顺达电梯有限公司,刘*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萍市监处罚﹝2026﹞6号
萍乡市顺达电梯有限公司在对祥景明珠电梯维护保养中将不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第六条和附件A要求的项目维保结果记录为正常,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该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处以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 3、没收违法所得贰佰叁拾元整(¥230.00)。
10000.00元
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5
2
萍安市监特设处罚〔2024〕63号
-
本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规定,构成未按规定对萍乡市第六中学的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的违法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萍乡市顺达电梯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937.5元; 3、罚款1万元。 (罚没款合计10937.5元)
10000.00元
萍乡市安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