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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庄廷母婴用品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庄廷注册资本:2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530581MADPXWM27B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荷花镇肖庄社区村民委员会肖庄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保腾处罚〔2025〕199号
当事人于2024年6月20日经我局核准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在腾冲市荷花镇肖庄社区村民委员会肖庄街从事母婴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玩具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经营期间,当事人于2025年7月向微信名为“AAA米乐母婴用品批发”的电商以17元/个的价格购进了外包装及产品上标有“贝亲”“Pigeon”注册商标的奶嘴7个,而后在其店内均以29元/个的价格进行加价销售,违法经营的贝亲奶嘴按销售价格29元/个计算,违法经营额共计203元。当事人在进货时未索票索证,未履行进货查验,也不知道购进的贝亲奶嘴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截止查获之日,当事人共销售侵犯“贝亲”“Pigeon”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奶嘴1个,按违法销售奶嘴收入扣除所销售奶嘴的购进价款计算,违法所得共计12元。于2025年7月11日被我局查获。
1.没收外包装及产品上标有“贝亲”“Pigeon”的奶嘴6个; 2.罚款200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12元; 以上两项罚没款合计2012元。
2000.00元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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