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阳观山湖维和利酒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贾广亭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15MA6HKK0A9X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华润国际社区第A区(A1)1单元1层73号、11层1-16号、21层1-16号、22层1-1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观市监处罚[2024]419号
经查明:当事人贵阳观山湖维和利酒店于2020年5月开始营业,经营范围为提供住宿服务,拥有常住客房123间。 当事人在2023年7月22日、24日、25日、26日、28日、29日,客房价格标准单人间房(VSS)258-488元/间/晚、高级大床房(VSPK)290-778元/间/晚、高级双床房(VSPT)278-657元/间/晚、豪华大床房(VDK)272-648元/间/晚、豪华双床房(VDD)310-590元/间/晚、商务双床房(VSEK)326-558元/间/晚、商务双床房(VSET)350-571元/间/晚、影音大床房房(VVK)370-588元/间/晚。 当事人在2024年7月30至8月6日(不含8月3日)客房销售价格:标准单人间房(VSS)在340-599元/间/晚、高级大床房(VSPK)在314-489元/间/晚、高级双床房(VSPT)在350-481元/间/晚、豪华大床房(VDK)329-710元/间/晚、豪华双床房(VDD)359-568元/间/晚、商务大床房(VBSR)389-706元/间/晚、商务双床房(VBDR)340-640元/间/晚、影音大床房房(VVK)436-699元/间/晚。 当事人2024年8月3日客房销售价格:标准单人间房(VSS)销售1间,价格为1425元/间/晚、高级双床房(VSPT)销售1间,价格为1286元/间/晚、豪华大床房(VDK)销售3间,价格为1006元/间/晚、商务双床房(VBSR)销售4间,价格为1025元/间/晚、商务双床房(VBDR)销售2间,价格为1608元/间/晚、影音大床房房(VVK)销售4间,价格为1262-1548元/间/晚 。 2024年8月3日,当事人在成本未发生改变的情况下,以观山湖区举办银河左岸音乐节为契机,对上述15间客房的销售价格相较2023年7月22日、24日、25日、26日、28日、29日,2024年7月30至8月6日(不含8月3日)时间段的销售价格大幅度提高,这15间客房销售金额共计18713元。因当事人销售客房实行市场调节价,无法确定合理房价,因此无法计算消费者多付价款。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第一点第三项的规定,办案人员认为当事人在特殊时段,并非成本原因大幅度提高客房价格,构成哄抬价格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壹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当事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壹份,证明委托人、受委托人、委托事项、委托时限、委托权限等内容; 3、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证明其身份情况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 4、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其身份情况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 5、执法人员在当事人酒店客房销售系统提取销售价格明细一套,证明其当事人哄抬价格的事实; 6、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哄抬价格的事实; 7、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调查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哄抬价格的违法
罚款9.3565万元#
93565.00元
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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