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梅胜化肥经销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丁长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81MA1CD6DL1Q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二克浅镇二里种畜场一分场(现二里肉牛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讷市监处罚〔2025〕149号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5年3月13日从吉林省德润肥业有限公司购进天润丰农有机无机复混肥Ⅲ型腐植酸·硅菌螯合肥(执行标准:GB/T 18877-2020 Q/DR001-2022,生产许可证号:(吉)XK13-001-00245,肥料登记证号:吉农肥(2022)准字11040号,总养分≥44%,N-P2O5-K2O 26-8-10,净含量:40kg,吉林省德润肥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50330,有机质≥13%,腐植酸≥2%,有效硅(SiO2≥0.2%),有效活菌数≥0.2亿/克)100袋,进价为2,650.00元/吨,折合每袋价格为106.00元,合计10,600.00元。2025年4月10日我局组织净含量抽检时,天润丰农有机无机复混肥Ⅲ型腐植酸·硅菌螯合肥剩余100袋。上述肥料经讷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验结论为净含量标注合格,净含量不合格(标注净含量为40kg,经检验修正后的平均实际含量为39.958kg)。2025年5月13日执法人员到该经销店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时,上述肥料以110.00元/袋的价格全部销售,没有库存。本案货值金额11,000.00元,违法所得400.00元。
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经检验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400.00元;
2.处罚款15,000.00元。
合计15,400.00元。
15000.00元
-
2025-09-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