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王鑫口腔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鑫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202MA144TJB4R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通潭富苑1号楼6号网点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市市监昌处罚〔2023〕0305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7年4月11日成立,经营范围为口腔科诊疗服务,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当事人店内爱尔创全瓷牙公示价格为800元每颗,当事人自2023年6月1日起对上述医疗用品开展促销活动以600元每颗优惠价销售。在向患者宣传过程中,没有说明优惠活动中被比较价格800元每颗为门店公示价,而是以原价表示向患者推介,模糊优惠基准,造成患者误以为该优惠活动是在原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开展优惠活动。又查明,该优惠活动未明示被比价格详细信息,且在该优惠活动期开展前一周,经当事人病历显示该全瓷牙均按照600元每颗销售,且当事人陈述从未按照800元每颗的价格销售过。
因当事人所销售的爱尔创全瓷牙医疗器械产品为市场调节价,成交价均为双方议价,无固定标准价格,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经查,当事人于2017年4月11日注册吉林市昌邑区王鑫口腔诊所,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当事人店内爱尔创全瓷牙公示价格为800元每颗,当事人自2023年6月1日起对上述医疗用品开展促销活动以600元每颗优惠价销售。在向患者宣传过程中,没有说明优惠活动中被比较价格800元每颗为门店公示价,而是以原价表示向患者推介,模糊优惠基准,造成患者误以为该优惠活动是在原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开展优惠活动。又查明,该优惠活动未明示被比价格详细信息,且在该优惠活动期开展前一周,经对当事人病历查阅,该全瓷牙均按照600元每颗销售,且当事人陈述从未按照800元每颗的价格销售过。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构成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行为。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处罚如下:1、予以警告;2、处罚款2万元。
20000.00元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
2023-08-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