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晓凯缘尚源食品加工厂(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吕晓凯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602MADFFAKY95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富兴街道万家惠加工厂26号底商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东市监处罚〔2025〕21号
通过对东胜区晓凯缘尚源食品加工厂(个体工商户)现场检查、对当事人询问和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违法食品的供货者许可证明、东胜区晓凯缘尚源食品加工厂(个体工商户)生产加工记录和销货记录知:
1.东胜区晓凯缘尚源食品加工厂(个体工商户)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是2024年11月4日生产加工。
生胚油条,生产日期:2024年11月4日,保质期:15天,贮存条件:-18℃及以下冷冻保存,温度上升影响产品品质,执法人员现场扣押4根,销售价格1.1元/根,货值金额:4根×1.1元/根=4.4元。
通过执法人员询问调查和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该食品生产加工记录和销货记录显示:当事人于2024年11月4日生产加工生胚油条50根,在效期内售卖了46根,执法人员现场扣押了4根,因此该食品在超过保质期后没有售卖,故无违法所得。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和小食杂店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四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登记证。
食品摊贩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000.00元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