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顺程紧固件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魏金根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24562351611Y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城北东路88号二楼205-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6-09-09
2016-08-15
(2016)浙0424民初2680号
运输合同纠纷
海盐县顺程紧固件有限公司与海盐超强标准件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5874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路政罚﹝2026﹞4767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6月23日13时36分,海盐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525(平杭线)平湖方向K24+600检查时发现海盐县顺程紧固件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海盐县顺程紧固件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佰壹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海盐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佰壹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817.00元
海盐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10
2
嘉路政罚﹝2026﹞01188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2月25日15时08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04(嘉盐公路)海盐、嘉兴方向K24+950检查时发现海盐县顺程紧固件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海盐县顺程紧固件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捌拾捌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嘉兴市分行营业中心、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捌拾捌元整的行政处罚。
588.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09
3
嘉路政罚〔2025〕01691
2024年8月21日16时1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刘远洋、杜燕云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8-1708:31:47车号为浙FH2960在X104(嘉盐公路)海盐、嘉兴方向K24+9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3.56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8.56吨。
-
534.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20
4
嘉路政罚〔2025〕01690
2024年11月18日14时10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刘远洋、杜燕云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11-1411:17:47车号为浙FH2960在X104(嘉盐公路)海盐、嘉兴方向K24+9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9.31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4.31吨。
-
3155.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20
5
嘉路政罚〔2025〕01468
2024年11月18日14时10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中鹏、杜燕云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11-1411:17:47车号为浙FH2960在X104(嘉盐公路)海盐、嘉兴方向K24+9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9.31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4.31吨。
-
3155.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03
6
嘉路政罚〔2025〕01467
2024年8月21日16时1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中鹏、杜燕云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8-1708:31:47车号为浙FH2960在X104(嘉盐公路)海盐、嘉兴方向K24+9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3.56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8.56吨。
-
534.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03
7
嘉路政罚〔2025〕4787
2024年11月25日14时46分,海盐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刘海莲、蒋妮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11-2511:18:53车号为浙FH2960在G525(平杭线)平湖方向K24+6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3.2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8.2吨。
-
480.00元
海盐县交通运输局
2025-03-02
8
甬路政罚﹝2025﹞186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0月22日14时42分,慈溪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04(芦庵公路)芦城、庵东方向K6检查时发现海盐县顺程紧固件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海盐县顺程紧固件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慈溪市农村商业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80.00元
慈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06
9
常交路执﹝2024﹞1255号
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肆仟元
4000.00元
溧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4-08-28
10
昆山交路执﹝2023﹞4064号
违法超限运输
责令改正并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07-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