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王媛媛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媛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621MAELQ8RU21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张湾街道民发广场负一楼(永辉超市民发广场店)H05940026(此营业执照不作为拆迁补偿的依据)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襄州市监处罚〔2026〕253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5月30日,在襄阳市襄州区张湾街道民发广场负一楼(永辉超市民发广场店)开办登记小餐饮店,名称:襄州区王媛媛餐饮店,办理的《营业执照》、《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621MAELQ8RU21、核准经营范围:餐饮服务,外卖递送服务,互联网销售。当事人于2025年6月13日注册美团网络外卖平台商铺名称:川奇麻辣香锅(襄阳襄州店)。当事人开办有两个堂食店铺(1店.东津民发世纪广场店;2店.张湾街道民发广场店)。2026年3月14日当事人从襄州区康福达“湖北荣之兴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购进商品发票显示:“鸿芳鱼籽龙虾球”(实际:鸿芳鱼籽龙霞球)、数量:5袋、单价;43.00元/袋、金额:215.00元、规格:2.5kg/*4袋,送至东津民发世纪广场店铺。外卖平台上面的销售价格是3.98元/份,一份两个丸子。堂食的是计量称重,29.8元/斤,”荤素同样的价格。平台上面有各种优惠、打折、补贴等活动。单独龙虾球丸子销售价格无法计算。美团平台川奇麻辣香锅(襄阳襄州店)店铺商品名称:龙虾球,推荐名称:龙虾球丸子,实际商品是“鸿芳鱼籽龙霞球”。截止我局调查终止当事人外卖平台经过系统查询该“龙虾球丸子”商品顾客下单总数:159单、单价:3.98元/单、涉案金额:632.82元。当事人认可网络外卖平台上传的商品信息与实际销售的商品外包装信息、成分、配料均为不一致。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规定,涉嫌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进行处罚。我局决定给予当事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3000元罚款。
3000.00元
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