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特旗绰勒镇顺达加油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石凤荣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2223MA0MWY1L2P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音德尔镇兴华嘎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扎)应急罚﹝2025﹞举报002-1号
2025年7月6日,扎赉特旗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称:2025年7月2日13时27分,扎赉特旗绰勒镇顺达加油站加油机旁存放可燃物。2025年7月7日,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调取扎赉特旗绰勒镇顺达加油站2025年7月2日的监控视频,发现该加油站4号汽油加油机上倚靠着一件纸巾(约70包)。
以上事实违反了《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第6.1.1(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内不应放置可燃物品)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一项(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的罚款(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四十二条)的行政处罚。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的罚款(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四十二条)的行政处罚。
11000.00元
扎赉特旗应急管理局
2025-09-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