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特来磁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清明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12MA2GQ00C59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甬鄞市监撤登字﹝2023﹞3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鄞市监处罚〔2024〕452号
当事人系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4月8日注册成立。申请设立登记时,向登记机关提交的“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环球城8幢13号908室”的房产证信息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存档的房产信息不符,房屋租赁合同系伪造,均为虚假材料。同时因当事人未到案配合调查,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按无违法所得论处。
当事人在办理设立登记时,向登记机关提供了虚假的经营地址材料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所指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违法行为。结合案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50000.00元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202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1
2022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1
2021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01
2020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0-11-02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