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丹凤县明玲塑料制品厂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贾渊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11022MA70X1MP70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龙驹寨街道办事处河涧社区张王8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丹凤市监处罚〔2025〕46号
2025年5月14日,丹凤县市场监管局委托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对丹凤县明玲塑料制品厂生产的环保购物袋(630mm×(400+100×2)mm×0.025mm)进行抽样。2025年7月3日,丹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丹凤县明玲塑料制品厂送达了该厂生产的环保购物袋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HG202501463]和《丹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丹市监质监抽告生字第DF202501号)材料各1份,上述《检验报告》检验结论显示:经抽样检验,所检验项目环保要求不符合GB/T21661-2020《塑料购物袋》,依据《丹凤县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判定本次抽查产品不合格。抽查结果通知书中明确告知了该厂在接到该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若对上述检验结论有异议有权提出复检的权利。该厂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复检。丹凤县明玲塑料制品厂涉嫌生产不合格环保购物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了生产不合格环保购物袋的违法行为。
1、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同批次不合格环保购物袋,没收不合格环保购物袋4000个; 2、没收违法所得300.00元; 3、处罚款1000.00元。
1000.00元
丹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