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汉川市康众大药房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蒋敦罡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984MACG1YQR8W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田二河镇银河大道北侧1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汉川市监处罚〔2026〕21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6年1月(具体时间不详)以18元/盒的价格通过微信购买了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士力 复方丹参滴丸”10盒,并在店内销售,销售价格为24元/盒。截止被本局2026年06月03日查处时,当事人已销售从非正规渠道购进的“天士力 复方丹参滴丸”硝酸咪康唑乳膏8盒,其店内剩余2盒“天士力 复方丹参滴丸”硝酸咪康唑乳膏待售。故当事人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的“天士力 复方丹参滴丸”的货值金额为180元,其违法所得的48元(24*8-18*8=48)。 又查明,当事人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时,未索取、留存供货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合法票据,及销售药品未建立记录台账。同时,本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人、当事人店内待销售的“天士力 复方丹参滴丸”通过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医保药品耗材销售信息查询,显示药品在2025-10-01贵州省-贵阳市销售过。...[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鉴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及本案的具体情况,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三十条“违反本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记录,零售药品未正确说明用法、用量等事项,或者未按照规定调配处方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购进销售药品未建立记录台账的行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 1、没收产品批号:L250301,生产日期:25.02.15,有效期至2029.01的“天士力 复方丹参滴丸”2盒; 2、没收违法所得48元; 3、罚款10000元。 综上,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产品批号:L250301,生产日期:25.02.15,有效期至2029.01的“天士力 复方丹参滴丸”2盒; 2、警告; 3、没收违法所得48元; 4、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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