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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北区黄少芳电动车行(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少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802MAD1K4KL0W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贵港市港北区狮岭路往西江悦府方向公路旁15米×30米地皮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贵北市监处罚〔2024〕177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10月15从贵港市汽车东站客隆车行购进了14辆电动车(其中3辆是电动摩托车,另11辆是上述电动自行车)。上述经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台铃电动自行车(TDZAB9Z)购进价格为1000元/辆(裸车),台铃TDZA61Z购进价格为1015元/辆(裸车),五星钻豹购进价格为1000元/辆(裸车)、上马购进价格为1020元/辆(裸车);小刀TDT22514Z电动自行车购进价格为1050元/辆(裸车);小刀TDT22509Z电动自行车购进价格为1080元/辆(裸车)。上述电动自行车销售价格均是1282元/辆(不包含电池和充电器价格),截止案发,以上电动自行车均未售出。当事人提供了上述被抽检的电动自行车的进货票据、产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相关主体资格证明及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因此,依法认定当事人上述产品的货值金额为14102元,无违法所得。
1、没收上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11辆;2、罚款14200元;上缴国库。
14200.00元
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9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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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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