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百色市田阳区岗新饼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梁秀英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1021MA5NFPPJ17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百色市田阳区田州镇民权街15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百阳市监处罚〔2024〕164号
经查明,当事人经核准登记,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后,于2000年12月开始在广西百色市田阳区田州镇民权街153号的百色市田阳区岗新饼店(个体工商户)从事食品销售经营活动。 2024年4月2日,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及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的百色市田阳区岗新饼店(个体工商户)对其经营的“豆豆软面包”进行监督抽样。2024年5月10日我局收到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编号为№:SG241675的《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报告内容示:当事人2024年4月2日经营的“豆豆软面包”(食品名称:豆豆软面包,商标:沁麦园香及图形,规格型号:90克/袋,生产日期:2024-03-23,质量等级:/,标称生产者名称:百色市沁园食品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6-2996229),检验项目: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等28项。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中序号24检测项目:菌落总数,CFU/g;标准指标:n=5,c=2,m=10000,M=100000,实测值:①6.3x 103;②3.1x 10?;③8.5x10?;④7.4x10?;⑤2.6x10?;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4789.2-2022]。 2024年5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编号为№:SG241675的《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给当事人,并当场告知当事人如对上述检验结果有异议,请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法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视为认可检验结果。当事人认可检验结果,在规定期限内对《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未提出异议,也未申请复检。 另查明,上述抽检批次的豆豆软面包,是当事人于2024年3月25日从百色市沁园食品有限公司购进,购进价格为1.20元/袋,购进数量为200袋。上述豆豆软面包,当事人已售出200袋(包括当天被抽样人员抽样的数量26袋),销售价格为1.5元/袋,故本案违法货值金额为300.00元,违法所得为60.00元。 当事人在购进上述豆豆软面包时,能查验并索取供货方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送货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上述批次豆豆软面包的成品出厂检验报告、进货单,并通过检查上述豆豆软面包的外观、气味等感观性状无异常后才购进。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4年4月2日,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对其经营的豆豆软面包进行现场抽样,抽样单编号为GZJ24450000622232493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和《现场提取证据贴签》6份,证明了现场抽检情况; 2、2024年5月8日,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报告编号为№:SG241675的《检验报告》1份,证明了当事人经营的豆豆软面包经抽样检验,群落总数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事实; 3、2024年5月10日,本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现场提取证据贴签》1份,证明了证据的合法来源以及现场客观情况,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4、2024年5月10日《送达回证》1份,证明了本局执法人员现场送达《检验报告》№:SG241675)、《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编号:SG241675),履行告知检验结论及告知当事人可进行复检申请的事实及现场检查情况,同时证明了案件来源情况; 5、2024年6月7日,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了当事人主体资格合法性; 6、2024年6月7日,当事人提供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送货员身份证及上述抽检批次豆豆软面包的成品出厂检验报告、进货单复印件各1份,证明了当事人的进货来源渠道和证明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情况; 7、2024年6月7日,对当事人记录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了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事实情况。 8.当事人对不合格批次食品开展的《不合格原因分析和整改报告》1份,证明当事人积极整改等事实。
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上缴国库。
0.00元
百色市田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