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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上虞伟强包装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胡志根注册资本:50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0456936049XR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汤浦镇舜源路16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4-09-10
2014-09-10
(2014)绍虞越商初字第1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虞市伟强塑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与浙江银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32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虞市监处罚﹝2024﹞355号
主要违法事实:绍兴上虞伟强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的1个批次塑料购物袋在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执法抽查中,经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2024年3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现场陪同。执法人员未发现该企业内有待销涉案同批次塑料购物袋。调查认定的事实:当事人生产的1个批次塑料购物袋在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执法抽查中,经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于2024年3月11日签收1份检验报告(编号:(2023)JQAB00087)。当事人对抽检结果无异议在且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的申请。当事人于2023年3月生产涉案1个批次塑料购物袋对外销售。1批次塑料购物袋已查明情况如下:塑料购物袋售价0.1元/只(抽样基数120只)、。综上,计货值金额790元。成本0.09元/只,获利79元。另查明,上述3批次塑料购物袋的“最小厚度(mm)”实测结果(塑料购物袋:0.020mm)小于“技术要求(≧0.025mm)”。"style="border-top-right-radius:4px;border-bottom-right-radius:4px;">绍兴上虞伟强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的1个批次塑料购物袋在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执法抽查中,经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2024年3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现场陪同。执法人员未发现该企业内有待销涉案同批次塑料购物袋。调查认定的事实:当事人生产的1个批次塑料购物袋在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执法抽查中,经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于2024年3月11日签收1份检验报告(编号:(2023)JQAB00087)。当事人对抽检结果无异议在且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的申请。当事人于2023年3月生产涉案1个批次塑料购物袋对外销售。1批次塑料购物袋已查明情况如下:塑料购物袋售价0.1元/只(抽样基数120只)、。综上,计货值金额790元。成本0.09元/只,获利79元。另查明,上述3批次塑料购物袋的“最小厚度(mm)”实测结果(塑料购物袋:0.020mm)小于“技术要求(≧0.025mm)”。<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属于生产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不存在不予行政处罚,从轻、从重行政处罚的情形,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指导意见》第十七条“当事人不具备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情形的,应当给予一般行政处罚。”规定,给予一般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00.00元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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