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旺晟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杰鹏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2MA393UAC04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刘公庙镇集贸市场11栋1层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31
(2025)粤0308民初3758号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2
2025-07-25
(2025)粤0308民初2810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杨**
深圳市圣为达物流有限公司,樟树市旺晟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树人源物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3
2024-10-29
(2024)赣0982民初304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樟树市旺晟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樟树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4-14
2023-10-19
(2023)粤1302行审489号
其他行政行为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樟树市旺晟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陆交罚﹝2026﹞00003号
2025年11月18日,在汕尾陆丰内南碣监测点(S238线K330+380处)通过抓拍发现当事人樟树市旺晟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使用赣C1080D(粤V3283挂)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以上事实,有驾驶员询问笔录、非现场检测单、超限运输告知记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陆丰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07
2
粤陆交罚﹝2026﹞00002号
2025年11月22日,在汕尾陆丰内南碣监测点(S238线K330+380处)通过抓拍发现当事人樟树市旺晟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使用赣C1080D(粤V3283挂)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以上事实,有驾驶员询问笔录、非现场检测单、超限运输告知记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
2500.00元
陆丰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07
3
粤惠东交罚﹝2025﹞02442号
樟树市旺晟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使用赣C1080D重型半挂牵引车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24
4
粤惠东交罚﹝2025﹞02451号
樟树市旺晟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使用赣C3608D重型半挂牵引车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24
5
粤穗交运罚﹝2025﹞2(2025)09260006号
2024年05月30日22时57分钟,你(单位)使用赣CCX569、豫LW005挂车辆运载货物,行经广州市荔湾区增滘立交非现场检测点时,经现场检测,该车车货总重52020.00kg,轴数为6轴,超限3020.00kg,该车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本案有《询问笔录》、《车辆检测报告单》、《车辆照片》等证据证实。
罚款¥1500.000元整
1500.00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26
6
粤揭交罚﹝2025﹞01070号
根据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的数据,2024年12月08日,赣CCX569(豫LW005挂)重型半挂拖挂车途经揭阳市(榕城区)仙桥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地址:仙桥(S234K5+519))时,经公路超限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检测,该车为六轴货车,车货总重50.94吨,限重49.000吨,超限1.94吨。2025年09月19日,当事人委托赵强到我局接受调查,承认2024年12月08日驾驶赣CCX569(豫LW005挂)重型半挂拖挂车,从揭阳运载杂货至佛山超限运输且未能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违法事实,以上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告知函、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揭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19
7
粤汕交罚﹝2025﹞01275号
经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推送,车牌号码为赣C3058D的重型仓栅式货车于2025年08月25日13时06分行驶至礐石大桥南岸收费站(地址:礐石大桥南岸收费站(G324K539+300M)),经不停车称重设备检测,该车车货总重28.523吨,车辆可用轴数是4轴,实际行驶时使用3轴,限重27.000吨,超限1.523吨。樟树市旺晟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对称重结果没有异议,该车当车次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樟树市旺晟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使用赣C3058D重型仓栅式货车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行为。证据: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告知函、相关证件及证明、询问笔录、视频资料等。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汕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
2025-09-12
8
粤揭惠交罚﹝2025﹞00238号
根据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推送数据,2024年12月18日,赣C2218D(赣CCP73挂)车辆途经惠来县葵潭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地址:惠来县葵潭(G324K616+100)),经现场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检测,该车为6轴货车,车货总重50.67吨,限重49.000吨,超限1.67吨。经调查,樟树市旺晟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承认2024年12月18日使用赣C2218D(赣CCP73挂)车辆从揭阳市运载大理石至东莞市超限运输不停车检测点时违法超限运输且未能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惠来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25
9
粤揭惠交罚﹝2025﹞00237号
根据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推送数据,2024年12月13日,赣C2218D(赣CCP73挂)车辆途经惠来县葵潭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地址:惠来县葵潭(G324K616+100)),经现场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检测,该车为6轴货车,车货总重50.49吨,限重49.000吨,超限1.49吨。经调查,樟树市旺晟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承认2024年12月13日使用赣C2218D(赣CCP73挂)车辆从揭阳市运载大理石至东莞市超限运输不停车检测点时违法超限运输且未能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惠来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25
10
粤惠东交罚﹝2025﹞01892号
樟树市旺晟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使用赣C2218D重型半挂牵引车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1500.00元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