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泓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小兵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260954650450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蕲春县本草纲目生物科技园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蕲春市监处罚〔2026〕31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6年3月11日登记注册成立。案涉电梯位于蕲春县漕河镇博雅芳邻小区,当事人系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方,对电梯安全负有主体责任。根据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的电梯检验意见通知书显示当事人管理的博雅芳邻小区的电梯存在安全隐患。本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4月24日前往该小区实地核查,发现该小区的7部设备代码分别为311042110020180114060、31104211002017080941、31104211002017080940、31104211002017080942、31104211002017080937、31104211002017080939、31104211002017080938的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正在使用。本局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在湖北京胜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维保公司)技术支持下对上述7部电梯对照电梯检验意见通知书的要求,立即停用整改。
当事人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及电梯检验意见通知书后整改不到位。2026年4月30日,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编号分别为:09TD120264227、09TD120264226、09TD120264225、09TD120264224、09TD120264223、09TD120264222、09TD120264221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管理的上述7部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检验不合格。本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5月8日现场检查发现上述经检验不合格的电梯处于通电状态,正在运行,本局当日对当事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电梯。经核实,当事人自2026年4月30日上述电梯检验不合格,到5月8日本局执法人员检查期间持续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案涉7部电梯于2026年5月18日再次检验合格。...[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的规定,综合考量当事人的违法情节,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