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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红城啤酒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平注册资本:8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30565048765M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良村镇大安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29
(2024)沪0105民初33878号
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嘉士伯酿酒有限公司
习水县红城啤酒有限公司,王**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2
2025-04-22
(2025)沪0105民初11068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嘉士伯酿酒有限公司
王**,习水县红城啤酒有限公司,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贵州红福财酒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3
2025-03-26
(2024)沪0105民初33878号
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嘉士伯酿酒有限公司
贵州红福财酒业有限公司,习水县红城啤酒有限公司,王**,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4
2025-02-07
(2024)沪0105民初33878号
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嘉士伯酿酒有限公司
王**,贵州红福财酒业有限公司,习水县红城啤酒有限公司,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5
2024-10-18
(2024)黔0304民初80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硕隽贸易有限公司
习水县红城啤酒有限公司,李**
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6
2021-04-26
(2021)黔0330民初1655号
民间借贷纠纷
张**
黄*,刘**,习水县红城啤酒有限公司
习水县人民法院
7
2021-03-29
(2021)黔0330民初169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陈**,刘**
习水县红城啤酒有限公司
习水县人民法院
8
2020-09-24
(2020)皖1204民初32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苗**
习水县红城啤酒有限公司,杨**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9
2020-08-17
(2020)黔0330民初547号
民间借贷纠纷
钟*
黄**,黄*,习水县红城啤酒有限公司
习水县人民法院
10
2020-07-31
(2020)黔0330民初547号
民间借贷纠纷
钟*
黄**,黄*,习水县红城啤酒有限公司
习水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0-01-07
(2019)皖1204民初19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苗丽华
习水县红城啤酒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14
2021-07-25
(2021)黔0330执777号
民事
刘**、习水县红城啤酒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12-14
2021-11-05
(2021)黔0330执3613号
劳务合同纠纷
张**、习水县红城啤酒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12-14
2021-07-25
(2021)黔0330执775号
民事
刘**、习水县红城啤酒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1-12-14
2021-07-25
(2021)黔0330执776号
民事
钱**、习水县红城啤酒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1-12-14
2021-07-25
(2021)黔0330执778号
民事
曾**、习水县红城啤酒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1-06-03
2021-05-21
(2021)黔0330执2118号
民事案件执行
张**、习水县红城啤酒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1-05-27
2021-05-26
(2021)黔0330执1997号
民事案件执行
林**、习水县红城啤酒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1-05-27
2021-05-21
(2021)黔0330执2018号
民事案件执行
陈**、刘**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1-04-27
2021-04-26
(2021)黔0330执1371号
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
习水县红城啤酒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81100.00元
执行案件
10
2021-04-27
2021-04-26
(2021)黔0330执1386号
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
习水县红城啤酒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160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习市监处罚﹝2026﹞65号
经查,当事人存在以下事实: 1.超过《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定的食品类别生产食品。当事人属于食品生产企业,其《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定的食品类别为酒类生产。2026年2月3日,我局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的“拉罐达木河菠萝啤”属碳酸饮料、“拉罐红城菠萝啤”属果味饮料,当事人并未取得饮料类生产许可。截止案发时,当事人共计生产拉罐达木河菠萝啤1723件,销售单价为1.88元/件,货值金额为3239.24元,已销售161件,其中155件销售单价为1.88元/件,剩余6件销售单价为5元/件,违法所得为321.4元;拉罐红城菠萝啤生产数量为1535件,销售价为1.88元/件,货值金额为2885.8元,已销售了260件,其中210件销售单价为1.88元/件,剩余50件销售单价为5元/件,违法所得为644.8元。上述两款饮料货值金额共计6125.04元,违法所得为986.2元。 2.未按规定实施生产过程控制要求。我局于2025年8月18日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存在20项生产过程控制问题,2026年2月3日我局对当事人开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有37项生产过程控制问题。 3.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我局于2026年2月3日委托遵义市精科信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生产场所内生产的“龙天化龙啤啤酒”(生产日期:2026年2月2日、规格:500ml*9罐/件)以及“超纯啤酒”(生产日期:2026年1月29日、规格:500ml*24罐/件)进行抽样检验,经检测安赛蜜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龙天化龙啤啤酒”生产数量为820件,销售价为2.35元/件,货值金额为1927元,已销售38件,违法所得89.3元;“超纯啤酒”生产数量为208件,销售单价为6.12元/件,货值金额为1273元,该啤酒未销售,未获利润。上述两款啤酒货值金额共计3200元,违法所得为89.3元。 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向我局提交停产报告进行停产整改。
经2026年4月19日局案件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拟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拟合并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075.5元;3.没收“拉罐达木河菠萝啤”1562件、“拉罐红城菠萝啤”1275件、“龙天化龙啤啤酒”782件、“超纯啤酒”208件;4.没收相关食品添加剂(详见《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物清单》习市监财清(2026)2号、习市监财字(2026)6号);5.罚款80000元。
80000.00元
遵义市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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