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赫章县发国狂剪美发设计中心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527MA6DUGM15E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城关镇南环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赫市监处[2023]260号
当事人于2020年4月3日从赫章驰骋美发用品店购进欧莱雅探索水润定型液(制造商:苏州尚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卫生许可证号:(99)卫妆字07-XK-0016号,有效期:3年,生产日期:20190914)8袋,在2020年5月使用了5袋,剩余的3袋因装修遗忘在角落未使用。上述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为150元,由于当事人未建立使用记录,也无其他证据证明超过保质期后进行使用,且当事人经营者也陈述超过保质期后未使用,故无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7月4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制作的《现场笔录》1份,现场检查时拍摄的照片6张,执法记录仪拍摄的现场检查视频资料1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赫市监扣字[2023]51号)、《财物清单》([2023]51号)各1份。证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事实及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事实。 2、对当事人的经营者的《询问笔录》1份,当事人提供的化妆品进货票据复印件、供货方《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事实及进销货情况。 3、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及相关人员身份。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签名按手印认可并经执法人员查证属实。
罚款0.1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000.00元
赫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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