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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康烨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云妃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4MA7E4B928B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罗马城朝东第10号商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26
(2025)浙0324民初1281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支行
温州康烨能源有限公司,周**
永嘉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瓯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428号
当事人温州康烨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在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瓯北宝达泵阀铸造厂实施了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瓶装燃气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的规定,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燃气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从事液化石油气钢瓶经营活动过程中被查获,未完成经营交易,无违法所得,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建设银行永嘉县支行营业部缴纳至永嘉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征收汇缴专户,也可通过扫描决定书上的二维码或登录省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网址:http://pay.zjzwfw.go.cn/),浙江政务服务网APP,支付宝城市服务界面方式进行自助缴费。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处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60000.00元
永嘉县人民政府瓯北街道办事处
2024-03-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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