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峰智能机械(温州)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存云 | 注册资本:1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811456090794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南滨街道宋浦东路1555号云江标准厂房机械区6幢1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2-23
(2020)浙02知民初335号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王**
浙江晨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菱峰塑料包装机械厂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02
2020-11-26
(2020)浙02知民初337号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廊坊中凤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晨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菱峰塑料包装机械厂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2-02
2020-11-26
(2020)浙02知民初336号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廊坊中凤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晨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菱峰塑料包装机械厂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5-04-27
2015-04-27
(2015)温瑞行审字第529号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与瑞安市菱峰塑料包装机械厂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瑞安应急罚决﹝2024﹞第000038号
2024年3月8日,飞云街道应急管理中心执法人员对位于在浙江省瑞安市飞云街道横河村横河路1号瑞安市菱峰塑料包装机械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培训取证上岗作业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中国银行指定账户,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
18000.00元
瑞应急
2024-04-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