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保康汽车检测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焕伟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700662011761H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南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赣开环罚〔2025〕2号
1.2024年8月15日,该单位采用自由加速法检测车辆赣AL6256的尾气过程中,多次将发动机转速测定仪探头取下和贴回至不透光烟度计的散热风扇外壳,模拟发动机转速,检测过程弄虚作假。2.2023年3月15日,该单位出具的赣B34990柴油车(出厂日期为2018年3月23日)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中OBD判定为“无”、结果为“合格”,和该车辆具有OBD的实际情况不符,不符合《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1237-2021)附录C中“2018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柴油车应进行OBD检查”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参照《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3)》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细化: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报告数量<10件,处十万元(含)以上二十万元(不含)以下的罚款。对赣州市保康汽车检测中心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的罚款。
100000.00元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0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