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朝阳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娟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6MA78XN0MXE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韶山街55号5栋1层2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08-10
(2023)新0104民初6855号
承揽合同纠纷
新疆金朝阳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新疆圣德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3-21
2025-03-11
(2025)新0105执32号
行政案由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应急管理局、新疆金朝阳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行政案由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4-08-09
2024-08-07
(2024)新0106执恢94号之一
承揽合同纠纷
新疆圣德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金朝阳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4-01-31
2023-08-17
(2023)新0106执异119号
追偿权纠纷
新疆圣德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金朝阳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执行审查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3-08-05
2023-08-03
(2023)新0106执82号之一
承揽合同纠纷
新疆圣德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金朝阳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水)应急罚(2022)35号
2022年4月15日20:40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街道辖区南湖东路173号乌鲁木齐银行水磨沟区支行门楣牌匾安装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水磨沟区人民政府批复的事故报告认定新疆金朝阳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入场前培训教育和安全交底;对于施工现场疏于管理,从业人员不具备高处作业资格、违章作业等情况无人发现制止;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2022年4月15日20:40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街道辖区南湖东路173号乌鲁木齐银行水磨沟区支行门楣牌匾安装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水磨沟区人民政府批复的事故报告认定新疆金朝阳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入场前培训教育和安全交底;对于施工现场疏于管理,从业人员不具备高处作业资格、违章作业等情况无人发现制止;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40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应急管理局
2023-05-1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