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帆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0MA78BQ7N0R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上海路浦东街3号信和创新创业基地2层21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13
(2025)新0102民初135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孟**,孟**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刘**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乌经交执运政〔2026〕0101号
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3
2
新乌经交执运政〔2026〕0106号
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3
3
新乌经交执运政(2026)0047号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13
4
新乌经交执运政〔2025〕0477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于 2025年11月20日提供从事网约车营运的新ACB913号车,通过滴滴平台接单拉载乘客,从奇台路|棉花街居民住宅小区-西南门至新市区|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门诊。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提供从事网约车营运的新ACB913号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发现有以下违法行为: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依法提取了询问笔录等证据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30
5
新乌经交执运政〔2025〕0441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于 2025年10月30日提供从事网约车营运的新AY9B99号车,通过滴滴平台接单拉载乘客,从红光山路|会展吾悦广场(乌鲁木齐店)-南门至东风路|八点半便利(东环路店)。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提供从事网约车营运的新AY9B99号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发现有以下违法行为: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依法提取了询问笔录等证据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30
6
新乌经交执运政〔2025〕0476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于 2025年11月20日提供从事网约车营运的新AC4Q77号车,通过滴滴平台接单拉载乘客,从虹桥南一街|青年郡-西北门至水磨沟区|会展吾悦广场(乌鲁木齐店)-南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提供从事网约车营运的新AC4Q77号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发现有以下违法行为: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依法提取了询问笔录等证据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30
7
新乌经交执运政〔2025〕0593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于 2025年11月11日提供从事网约车营运的新AF25327号车,通过滴滴平台接单拉载乘客,从长春路|蓝调·一品B区-4号楼至水磨沟区|吾悦广场(乌鲁木齐会展店)。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提供从事网约车营运的新AF25327号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发现有以下违法行为: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依法提取了询问笔录等证据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30
8
新乌经交执运政〔2025〕0566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于 2025年10月31日提供从事网约车营运的新AV59Y8号车,通过滴滴平台接单拉载乘客,从风机厂-公交站路南至水磨沟区|吾悦广场(乌鲁木齐会展店)。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提供从事网约车营运的新AV59Y8号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发现有以下违法行为: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依法提取了询问笔录等证据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30
9
新乌经交执运政〔2025〕0590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于 2025年10月31日提供从事网约车营运的新ARE679号车,通过滴滴平台接单拉载乘客,从经四路|乌鲁木齐文化中心-南门至水磨沟区|会展吾悦广场-1号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提供从事网约车营运的新ARE679号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发现有以下违法行为: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依法提取了询问笔录等证据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30
10
新乌经交执运政〔2025〕0553号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于 2025年12月01日提供从事网约车营运的新AF29252号车,通过滴滴平台接单拉载乘客,从玲玲米粉·新疆现炒米粉(团结路店)至光明路|白马批发市场B座。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提供从事网约车营运的新AF29252号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发现有以下违法行为: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执法人员依法提取了询问笔录等证据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