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米兰柏羽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奇华 | 注册资本:1621.26115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3593079083B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体育场路335、337号二楼至五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16
(2026)浙0105民初3132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上海馥合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米兰柏羽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
2024-11-01
(2024)浙0192民初6865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南京乐知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杭州米兰柏羽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杭州市互联网人民法院
3
2021-07-19
(2021)京0491民初23485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北京漫友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杭州格莱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北京互联网法院
4
2021-04-26
(2021)京0491民初13748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高**
杭州格莱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北京互联网法院
5
2021-04-07
(2021)浙0103民诉前调48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潘**
杭州格莱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北京彭胜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四医学中心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6
2021-02-01
(2021)浙0103民诉前调48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潘**
杭州格莱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北京彭胜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四医学中心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7
2019-07-31
(2019)浙0192民初4042号
名誉权纠纷
杭州格莱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邵**,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杭州市互联网人民法院
8
2019-07-31
(2019)浙0192民初4042号
名誉权纠纷
杭州格莱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行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邵**
杭州互联网法院
9
2019-07-09
(2019)浙0192民初4042号
名誉权纠纷
杭州格莱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邵**,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杭州市互联网人民法院
10
2019-07-09
(2019)浙0192民初4042号
名誉权纠纷
杭州格莱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行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邵**
杭州互联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9-29
2021-06-23
(2021)京0491民初13748号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高**与杭州格莱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0-04-29
2019-11-11
(2019)浙0192民初4042号
名誉权纠纷
杭州格莱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与邵**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19-07-22
2019-06-05
(2019)浙0192民初3739号
名誉权纠纷
杭州格莱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与邵**、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8-11-19
2017-12-26
(2017)浙0103民初5809号
名誉权纠纷
杭州格莱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与李*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8-06-04
2017-12-22
(2017)浙0103民初1698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李*与杭州格莱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7-12-19
2017-08-31
(2017)浙0103民初4111号
一般人格权纠纷
杨*与杭州格莱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7-10-23
2016-12-08
(2016)京0105民初58452号
肖像权纠纷
王秋紫诉杭州格莱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等肖像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15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17-10-23
2016-12-08
(2016)京0105民初56541号
肖像权纠纷
孟倩诉杭州格莱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等肖像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350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17-09-29
2017-08-24
(2017)浙0103民初4108号
一般人格权纠纷
吴**与杭州格莱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7-09-29
2017-07-13
(2017)浙0103民初1092号之一
名誉权纠纷
杭州格莱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与李*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拱市监处罚〔2026〕114号
经查明,当事人杭州米兰柏羽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当事人通过公司的抖音账号和小红书账号发布医美宣传广告,由代运营发布的一些讲解医疗美容相关的知识文章,用于推广相关医美项目,内容中存在使用患者形象证明照片。当事人与杭州方中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服务协议,合同期限由2024年4月8日到2030年4月7日,服务费用是3500元/年。服务内容:微信公众号和互联网公众号、小红书、美团、大众、新氧、抖音、信息流、腾讯视频号维护及内容费用。现当事人已对上述广告进行整改。
当事人杭州米兰柏羽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在其小红书、抖音账号发布广告,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和在医疗服务页面中发布医疗广告,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之规定,构成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未经审查在美团、小红书和抖音APP中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属于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为了严肃法纪,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当事人发布违规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人民币22000元。
22000.00元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