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九洲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希席 | 注册资本:5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1MA07E60493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西康路72-74号底商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25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
2025-05-20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3
2024-09-02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4
2024-05-06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5
2024-03-08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6
2024-03-04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7
2024-03-01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8
2023-07-07
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9
2023-04-12
(2023)津0101民初1871号
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华钜(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和平九洲医院有限公司,天津云翔停车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10
2023-04-03
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11
2023-02-20
(2023)津0101民初1531号
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华钜(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和平九洲医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026072215455212061603
天津和平九洲医院有限公司2026年03月在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西康路72-74号底商的医疗机构内给患者王某某做半导体激光治疗前列腺,未遵守医疗器械适用范围使用医疗器械“JLT-MD500B型半导体激光治疗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应予行政处罚。
依据《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元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07-22
2
津和平市监处罚〔2026〕210号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在其美团店铺“天津九洲医院·男性专科”的团购项目“以色列雷诺瓦冲击波(ED康复)|不坚不硬阳痿疲软”中有使用医师形象作宣传;在其经营的小红书企业账户“天津和平九洲医院体检中心”发布的医疗广告文章《在天津 解决男性问题性功能科普--(津)医广〔2025〕第03-13-03号》与其《医疗广告成品样件》不符;在其经营的大众点评门店“天津九洲医院”的团购项目“【尿路检查】尿路不畅、尿急、尿不尽、尿痛专项检查”中有“创伤小、疗效短、恢复快等优点”的宣传字样。上述广告系当事人自主选定内容并进行设计、制作,后发布于其经营的平台或门店,过程中没有签订广告制作的书面合同或者协议,也没有约定广告制作费用。截止至执法人员核查当日,已删除上述广告内容。
处罚款3000元
3000.00元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8
3
津和平市监处罚〔2026〕72号
经核查,当事人分别于2024年5月30日、2024年7月14日从河北百合健康药业有限公司购进海金沙中药饮片海金沙(生产企业:河北百合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批号:8240508001)6000克、5000克,购进单价分别为0.253元/g、0.263元/g,上述两次购进的海金沙进价一共是2843元。上述药品经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静海药品检验研究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按《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检验,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当事人在上述药品购进时已做好供货商资质审核、留存随货同行单、质量检验报告,但当事人未对上述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出库和日常养护,且无相关记录。截至检查当日,上述药品有7800g当事人给患者使用了,有200g被我局购买用于质量监督抽检,售价均为1.24元/g。经计算,上述药品的货值金额为13640元,违法所得为992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和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七项“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的规定,构成了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
1.没收不合格药品海金沙(生产企业:河北百合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批号:8240508001)3Kg;
2.没收违法所得9920元,并处罚款10000元,罚没款共计19920元上缴财政。
10000.00元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0
4
津和平市监处罚﹝2026﹞40号
经查,天津和平九洲医院有限公司在美团和大众点评APP自有账号上发布了医疗广告。其中,在美团自有账号“天津九州医院”发布的广告中,使用了“解决您的困扰”、“不断引进和采用国际上的技术,如微创、冲剂波技术等,这些技术具有创伤小、疗程短、恢复快等优点,能够显著地提高治疗效果”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的广告宣传用语;在大众点评自有账号“天津九州医院·男性专科”发布的广告中,使用了“有效改善敏感体质,深度提升控精能力”、“告别男性困扰,摆脱男炎之隐”等表示功效的断言的广告宣传用语。上述广告内容均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因该广告设计、制作和发布均有当事人自行完成,故广告费用无法计算,上述广告宣传内容已撤下。
责令立即停止上述违法广告行为,消除影响,并处以2000元罚款,上缴财政。
2000.00元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