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临湘市胡欣口腔诊所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胡欣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0682MA4M14596E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市区长安街道长安西路6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综处罚〔2024〕51号
经查,当事人持有有效证件,门头招牌为胡欣口腔,在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永昌西路189号一楼门面从事口腔门诊部经营活动。 2024年9月11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VIP诊室,急救箱内发现: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数量:1盒,国药准字:H20173160,产品批号:2107050131亚批号:1-21,生产日期:2021年07月05日,有限期至:2024年06月,已失效4个月,未设置警示等防范措施,与 合格医疗器械混放在一起。 2020年,当事人从网上梅苗苗平台购进上述药品1盒,购进单价:2.40元/1盒,合计:2.40元。 根据当事人交代,疫情期间卫健局要求该诊所备急救箱,上述药品系当事人在网上梅苗苗平台购进,上述药品自购进日起,未实际使用。当事人于2024年9月11日向本局提交《“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未使用情况说明》本局对上述事实予以确认。 经执法人员核实,截止案件终结之日,本局暂未接到当事人有关上述药品的投诉举报或严重危害反映。 当事人在经营诊所期间,未设置不合格药品区域,其急救箱内摆放过期药品,并与尚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混放,已经进入调配、销售、使用环节。本案货值金额:2.40元,无违法所得。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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