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郊蜂业联合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德官 | 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5133923570W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沪南路962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5-21
(2020)粤0192民初21260号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高**
上海沪郊蜂业联合社有限公司
广州互联网法院
2
2020-05-21
(2020)粤0192民初21260号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高**
上海沪郊蜂业联合社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互联网法院人民法院
3
2019-10-15
(2019)沪0115民初7115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沪郊蜂业联合社有限公司
上海点州科贸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31
2020-12-23
(2020)沪0115执21542号
其他执行
上海沪郊蜂业联合社有限公司与上海高原圣果实业有限公司其他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09-16
2020-05-19
(2020)粤0192民初212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高**与上海沪郊蜂业联合社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8-07-27
2018-07-27
(2018)沪0115民初4206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沪郊蜂业联合社有限公司与上海贝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40018.74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浦知处〔2025〕1520251008号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
1、没收违法所得6720元;2、罚款6720元。
672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
2025-08-25
2
沪市监总处﹝2023﹞322023000040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人员于2023年2月9日在上海市第二食品商店有限责任公司梅陇路分店对该店经营的当事人生产的“润津牌蜂胶液”〔生产日期:2022-06-06,规格型号:60ml(10ml/瓶×6瓶)/盒〕进行了抽样,经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检验,其出具的《检验报告》(NO.:YS23061900183)显示,上述批次产品的总砷(As)实测值为0.53mg/kg,“不符合GB1674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向本局申请复检。本局于2023年3月2日受理了当事人的复检申请。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BZ202300001)显示,上述批次产品的总砷(As)项目实测值为0.61mg/kg,“不符合GB1674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依法于2023年3月23日对当事人立案。经查,涉案批次产品属于保健食品,取得了《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国食健字G20050222),批件持有人天津海润蜂业有限公司委托当事人生产。根据当事人与天津海润蜂业有限公司签订的《保健食品委托生产合同》规定,由当事人对产品质量负责。当事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是涉案批次产品的生产者。现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6月6日生产了涉案批次产品1205盒,其中留样1盒,用于检验5盒,实际销售1199盒。当事人于2023年2月24日知悉涉案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后,立即停止涉案批次产品的经营并开展召回工作,制定召回计划、发布召回公告,并通知下游经销商进行召回。截止2023年3月14日,当事人召回涉案批次产品共计1144盒172瓶。经查,当事人生产涉案批次产品的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9131元,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19.38元,召回及留样的涉案产品合计1145盒172瓶。当害人在案发后开展了涉案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排查,进行自查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0.021938万元,罚款7.500000万元
75000.00元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