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汉市江汉区蓝宝便利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四芳注册资本:10.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03MAD9DJ2W6G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街道新华路728号日月华庭A栋1层1室-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市监处罚〔2026〕200号
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阿尔卑斯硬糖棒棒糖的进货来源,未留存进货凭证,无法说明具体进货数量和进货金额。当事人店内的上述阿尔卑斯硬糖棒棒糖的销售价格为1元/袋,当事人没有制作销售记录,无法说明在过期之后的具体销售数量。本案可以确定的过期食品数量为投诉举报人购买的1袋加上扣押的52袋,共53袋,货值金额53元。当事人承认因工作疏忽、未及时检查导致售出过期食品,表示不是故意销售过期食品,承诺今后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及时检查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避免再次售出过期食品。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阿尔卑斯硬糖棒棒糖52袋。
0.00元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8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