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吴宁秦弘足浴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肖瑞秀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783MA2HQ5C83B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江滨社区中山路270号西三间(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阳吴宁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036号
当事人因在东阳市吴宁街道中山路270号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被本机关作出行政处罚,2023年10月16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东阳吴宁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17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当事人今后规范进行垃圾分类投放。2024年4月16日,执法队员再次到当事人检查垃圾分类情况时,发现当事人仍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现场一楼操作间内放有一只垃圾桶,垃圾桶内扔有其他垃圾:塑料袋、包装盒、一次性筷子;易腐垃圾:凉皮。
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
300.00元
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
2024-05-08
2
东卫公罚〔2024〕8号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40个杯子,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
对东阳市吴宁秦弘足浴店予以如下处罚:
警告;
罚款金额:500元;
500.00元
东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4-03-05
3
东市监处罚〔2024〕140号
被处罚人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查验供货商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及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
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如下:一、警告;二、处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22
4
东阳吴宁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171号
当事人于2023年9月11日在东阳市江滨社区中山路270号西三间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执法队员当场发放了编号:(2023)334号温馨提示单,要求其今后规范进行垃圾分类。2023年9月18日,执法队员再次到上述地址检查垃圾分类情况时,发现当事人仍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现场厨房内放有一只垃圾桶,垃圾桶内扔有其他垃圾:污染纸张、塑料膜、塑料袋;易腐垃圾:笋皮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
300.00元
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
2023-10-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