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迪力雅热食品加工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吾热尼亚则·喀迪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3125MA78NTF4XB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古勒巴格镇13村2组6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喀莎市监处罚〔2023〕102号
经查,2023年05月03日,由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对莎车县民运综合超市经营的“迪力雅热冰糖”(规格:300g/袋,生产日期:2022-12-16,保质期18个月,质量等级:优级,生产商:莎车县迪力雅热食品加工厂)进行抽样,经抽样检验,干燥失重项目不符合GB/T35883-2018《冰糖》要求,干燥失重(g/100g)标准指标≤1.10,实测值为2.29,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06月05日,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莎车县迪力雅热食品加工厂送达了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0:A2230206848501011C)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SBJ23650000103834953)各一份,当事人对该报告的检验结论无异议,不申请复检。另查,该批次“迪力雅热冰糖”为莎车县迪力雅热食品加工厂于2022年12月16日生产的多晶体黄冰糖,共计10箱,每箱20袋。因在生产过程中干燥环节品控把关不严,且未按照要求对干燥失重项目进行检验,便以每箱40元的价格全部售出,货值金额共计400元,案发后,当事人立即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下架、召回等措施,共计召回5箱,退回钱款200元,违法所得为200元。当事人生产经营干燥失重不合格冰糖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
1.没收不合格“迪力雅热冰糖”5箱;
2.没收违法所得200元(贰佰圆);
3.罚款20000元(贰万圆);
20000.00元
莎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