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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6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万金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640200710629970J所属地区:宁夏
企业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东街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6-26
(2024)宁0202民初2010号
劳动争议
李**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公司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2
2024-05-27
(2024)宁0205民初1296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武**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公司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3
2023-12-14
(2023)宁02民终1322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公司
刘**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3-12-05
(2023)宁0202民初4380号
劳动争议
岳*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公司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5
2023-12-05
(2023)宁0202民初4381号
劳动争议
薛**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公司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6
2023-12-05
(2023)宁0202民初4379号
劳动争议
吕*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公司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7
2023-12-05
(2023)宁0202民初4382号
劳动争议
马**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公司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8
2023-12-05
(2023)宁0202民初4383号
劳动争议
张*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公司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9
2023-12-05
(2023)宁0202民初4378号
劳动争议
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公司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10
2023-12-05
(2023)宁0202民初4377号
劳动争议
孙**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公司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5
2023-02-20
(2023)宁0202民初29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樊*、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95332.18元
民事案件
2
2024-01-11
2023-12-22
(2023)宁02民终1322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公司、刘*追偿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3-06-30
2023-05-25
(2023)宁0202民初1209号
劳动争议
宋*、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6-11-21
2016-11-21
(2016)宁0202民初3851号
餐饮服务合同纠纷
宁夏海华国际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石嘴山市分公司、倪**、张**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5-12-11
2015-12-11
(2015)石民终字第94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石嘴山市分公司与被上诉人杜**、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4-09-11
2014-09-11
(2014)石民终字第39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张**与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公司石嘴山市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26247.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石住建罚﹝2024﹞第17号
工程开工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负责实施的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全区邮政生产楼基础设施维修项目施工服务(石嘴山)工程未在开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应当处以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在本案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取证,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且当事人实施的工程仅为楼体暖通改造工程,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依法给予从轻处罚。综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罚款6000元整。
6000.00元
石嘴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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