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桥东区遇尚湘餐厅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艳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30502MA0DEGB5XC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邢台市桥东区开元南路52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冀市监邢处〔2025〕13050225000013号
当事人从事餐饮服务经营,2019年4月12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当事人称按照总店(沙河市遇见湘餐厅)要求从2025年1月10开始开展储值促销活动,其中促销活动第二项是充值800元,赠青岛10瓶或酸奶2瓶、专供大米1袋(3选1)。2025年1月10日当事人接到投诉人电话称需要40袋大米,当事人称在投诉人通过电话订购大米时,工作人员便已告知投诉人涉案大米并没有10斤,只有9斤左右,投诉人仍订购大米。2025年1月11日上午由沙河市遇见湘餐厅以每袋53元的价格配送给当事人40袋,当日以每袋58元的价格销售给投诉人40袋,共计2320元。2025年1月15日总店(沙河市遇见湘餐厅)要求退回剩余涉案天然五常大米并按照总店要求停止了赠送大米促销活动,但当事人已将40袋大米全部售出,并无剩余。根据当事人提供的销售给投诉人的天然五常大米图片,经核实包装上标注了产品名称:五常大米,净含量:5kg,贮存条件:清洁、干燥、防霉、防潮、防虫,质量等级:一级,生产日期:见封口处(2025/01/05),保质期:一年等字样,未标注执行标准、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商名称、地址。综上,当事人销售的涉案天然五常大米属于预包装食品
没收违法所得0.2320万元,罚款0.5000万元
5000.00元
邢台市襄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