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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菁禾同长托育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凯注册资本:5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5MACPG9JQ7W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街道来鹿寺100号3幢2-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江北市监处罚〔2025〕81号
经查,当事人经营有一家托幼机构山谷四季宏帆幼儿园,2024年6月份前后,当事人向江北区教委提交了该托幼机构的办学许可手续,因场地设施等需要整改,截止我局调查终结时止,当事人还未取得该托幼机构的办学许可。2024年秋季,当事人考虑到运营成本的问题从周边招收16名三岁以下婴幼儿为其提供看护、照顾、托管等保育服务,每位婴幼儿收取6000元/人.月的保育费。在此期间当事人同步开设了一食堂,为保育的婴幼儿和教职员工提供集中用餐服务。截止2024年11月20日我局查获时止,当事人为保育的婴幼儿和教职员工提供集中用餐服务的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手续。我局查获后,当事人及时停止了食堂的集中用餐服务,由其集团公司重庆盛千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重庆两江新区山谷四季早期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提供代餐,后当事人托幼机构的食堂于2024年12月24日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35001051207779。再查,当事人于2024年8月26日开始给教职员工供餐的,2024年9月2日为保育的婴幼儿提供餐食,截止我局2024年11月20日查获时止,当事人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提供集中用餐服务的时间为86天,在此期间,当事人提供集中用餐服务采购食材的金额为37048.64元,因当事人在此期间只收取孩子的保育费,未单独收取孩子的餐费,同时教职员工的就餐是作为福利免费提供的,因此,当事人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提供集中用餐服务的违法行为的货值金额为37048.64元,违法所得为0元。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结合自由裁量的理由,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1、处货值金额37048.64元2倍的罚款,即处罚款74097.28元(大写:柒万肆仟零玖拾柒点贰捌元)。
74097.28元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