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仁善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飞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3MA79EMYU6K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山西街南一巷16号商住楼(信达雅山新天地C区二期)25#底商住宅楼商业105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沙市监处罚〔2025〕216号
经查明,乌鲁木齐市XX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05月12日,2024年2月29日赵X转让后开始经营该药房,该药房经营范围为:药品零售、药品批发、保健品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食品经营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办案期间执法人员通过调取药店销售系统查实当事人自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10月14日期间共计购进销售辅舒良丙酸氟替卡松鼻喷雾剂14盒,购进金额为949.9元,销售金额为1722元;百蕊颗粒37盒购进价格为1096元,销售金额为2146元;蓝芩口服液59盒购进金额为1546.45元,销售金额为2590元;蒲地蓝消炎口服液55盒购进金额为1988.5元,销售金额为3007元,以上四种药品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额共计9465元,违法所得3884.15元,当事人无法提供以上药品购进票据,且对以上事实认定属实。
一、没收违法所得3884.15元;
二、罚款25000元
25000.00元
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