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绿城燃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快环瓶装燃气供应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晓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2340443959J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大鸡村二队15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兴市监处罚﹝2025﹞75号
当事人经营的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型号规格:JYT-0.6L,生产日期:2024-08-17)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型号规格:JYT-0.6L)的出口压力项目不符合GB 35844-2018《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要求。当事人于2025年1月15日送达我局的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型号规格:JYT-0.6L),因生产日期(2024.08.22)与抽样检验的样品生产日期(2024.8.17)不一致,所以不能认定为违法产品。当事人未能召回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型号规格:JYT-0.6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经营的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型号规格:JYT-0.6L)货值金额为180元。当事人购进6个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型号规格:JYT-0.6L)实付86元,每个的进货价为14.3元,其违法所得为(30-14.3)×4=62.8元。
1.处罚人民币贰百柒拾元整(¥270)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62.8元;3.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型号规格:JYT-0.6L,生产日期:2024.08.17),1个。
270.00元
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