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合肥高新区亮仔仔小吃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巩新芝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40100MAELX5LC70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合肥高新区柏堰社区服务中心太平洋森活城B1幢101-2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合高市监罚字〔2026〕206号
经查明,当事人店内涉案煎炸过程用油经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ZQJY-2025-W1115260):检验项目酸价(KOH),计量单位mg/g,标准指标≤5,检验依据GB5009.229-2025(第一法),实测值6.5,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酸价(KOH)项目不符合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论及抽检样品真实性、检验方法、标准适用等事项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要求。故认定当事人经营的煎炸过程用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当事人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名称为[宗盛]18L一级大豆油,系2025年11月26日从快驴进货APP内购进,共购进1件(规格18L/桶)并提供了进货单。经当事人陈述,上述煎炸过程用油是用来制作炸串类油炸食品,每3天更换一次煎炸用油,且抽检单位于2025年11月29日抽检完成后,当事人已将剩余煎炸用油全部清理。鉴于煎炸过程用油酸价为动态指标,酸价在加热过程中具体何时达到不合格无法确定,截至调查终结,无证据表明当事人于2025年11月29日之前售出的油炸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且未收到消费者因食用相关食品产生不良反应的投诉举报,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的煎炸过程用油制作食品的具体数量及销售金额情况无法统计。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显示,抽检单位在抽样时向当事人支付了样品费用20元,该费用应当认定为违法所得,故本案中当事人违法所得金额为20元。
1;罚款壹仟元; 2;没收违法所得贰拾元。
1000.00元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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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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