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九台区卡伦乐乐生鲜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月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1MA171JLW82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卡伦世家星苑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九行处〔2025〕206号
现已查明:该超市于2019年3月6日办理营业执照并于6日开业,经营范围为食品、饮料、水果、蔬菜。该超市于2025年4月15日从长春市禾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购进顶尖iS3X触控称-带键盘1台,型号为is-615,于2025年4月20日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4月20日在超市蔬菜售卖区进行使用,主要称重商品有短黄豆芽、青椒、毛葱、罗马生菜、莴苣等。该计价秤默认出厂设置为四舍五入,精确到0.1位,该超市未主动更改默认设置。2025年6月6日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后,该超市立即更改了电子计价秤设置规则为分位舍去。经核查计算,该超市从2025年4月20日至6月6日,违法所得共计金额为1.3元。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吉林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办案平台当事人没有同类违法行为,属于同性质首次违法。
现已查明:该超市于2025年4月15日从长春市禾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购进顶尖iS3X触控称-带键盘1台,型号为is-615,于2025年4月20日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4月20日在超市蔬菜售卖区进行使用,主要称重商品有短黄豆芽、青椒、毛葱、罗马生菜、莴苣等。该计价秤默认出厂设置为四舍五入,精确到0.1位,存在反向抹零,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行为。经核查计算,该超市从2025年4月20日至6月6日,违法所得共计金额为1.3元,2025年6月6日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后,该超市立即更改了电子计价秤设置规则为分位舍去。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之规定,涉嫌构成在标价外加价出售商品,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 5000 元以下的罚款:(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之规定,综上,结合本案案情,办案机构建议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30元,并处500元罚款,罚没款合计人民币501.30元。
50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九台分局
2025-08-01
2
长市监九行处【2024】380号
现已查明:该超市位于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世家星苑6号,面积480㎡(两层)。当事人能够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验收入库单,从业人员能够提供健康证明,超市正在对外营业中。现场检查未发现过期吉辣魅荞麦冷面及其他过期食品,货架上摆放剩余3袋吉辣魅荞麦冷面生产日期为2024.8.4。经查阅验收入库单发现,当事人于2024年5月24日从九台区南山亚茹副食商店以每袋5元的价格购进吉辣魅荞麦冷面(投诉人所购买的食品)30袋,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为2024年5月15日、保质期为6个月。经查阅该超市销售流水,发现当事人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6日之间仅在11月24日销售了过期冷面1袋,销售价格为6元。当事人违法销售过期荞麦冷面1袋,价值6.00元,违法获利1元。
当事人于2024年5月24日从九台区南山亚茹副食商店以每袋5元的价格购进吉辣魅荞麦冷面(投诉人所购买的食品)30袋,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为2024年5月15日、保质期为6个月。经查阅该超市销售流水,发现当事人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6日之间仅在11月24日销售了过期冷面1袋,销售价格为6元。当事人违法销售过期荞麦冷面1袋,价值6.00元,违法获利1元。当事人销售过期方便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构成了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综合本案案情,办案机构建议对当事人拟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6.00元; 2、罚款2000.00元;罚没款合计2006.00元。
200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九台分局
2024-12-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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