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张建军副食经销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建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522MA72T0UU6B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陇城镇张沟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秦)市监罚〔2025〕133号
2025年9月5日,执法人员康国军、赵亚玲对秦安县张建军副食经销部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店正常营业,检查情况如下:
一.现场查验秦安县张建军副食经销部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20522MA72T0UU6B,名称:秦安县张建军副食经销部;经营者:张建军;组成形式:家庭经营,经营场所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陇城镇张沟村,注册日期为2005年06月09日。现场提取《营业执照》复印件,由秦安县张建军副食经销部经营者张建军在复印件上签字押印确认。
二.在该商店陈列货架上发现由佛山市新喜乐化妆品有限公司出品的新喜乐牌“裂可宁”霜(生产批号及限期使用日期见标示:批号:SAN2030A限期2025/03/02)净含量:85g)6瓶;由廊坊市奥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出品的奥姿牌“牛奶滋润保湿润肤霜”(生产日期:2022.09.03有效期至2025.09.03净含量:145g)7瓶(详见《财物清单》((秦安)市监财清字〔2025〕49号),上述13瓶化妆品外包装未拆封,已超过限期使用日期,执法人员依法当场扣押上述超过限期使用日期的化妆品,并下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秦安)市监扣字〔2025〕49号),制作并下发《财物清单》((秦安)市监财清字〔2025〕49号),由张建军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押印确认。
对秦安县张建军副食经销部进行了:
1.罚款:金额10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佛山市新喜乐化妆品有限公司出品的新喜乐牌“裂可宁”霜(生产批号及限期使用日期见标示:批号:SAN2030A限期2025/03/02净含量:85g)6瓶;由廊坊市奥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出品的奥姿牌“牛奶滋润保湿润肤霜”(生产日期:2022.09.03有效期至2025.09.03净含量:145g)7瓶;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1000.00元
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