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橙龙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军善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81MAC3HJDN74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鹿耳村周家木桥2号-2(自主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25
(2025)浙0825民初431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陆*
海宁橙龙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公司,张**,连云港市丰厚物流有限公司,邱**
龙游县人民法院
2
2025-12-02
(2025)浙0825民初431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陆*
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分公司,连云港市丰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公司,张**,海宁橙龙运输有限公司
龙游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路政罚﹝2025﹞011346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0月26日19时46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04(嘉盐公路)海盐、嘉兴方向K24+950检查时发现海宁橙龙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海宁橙龙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贰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贰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
426.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12
2
嘉路政罚﹝2025﹞011348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2月03日13时19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04(嘉盐公路)海盐、嘉兴方向K24+950检查时发现海宁橙龙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海宁橙龙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佰肆拾捌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佰肆拾捌元整的行政处罚。
748.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12
3
嘉路政罚﹝2025﹞47283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2月13日11时42分,海盐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228(平杭线)杭州方向K3603+800检查时发现海宁橙龙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海宁橙龙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佰伍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海盐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佰伍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652.00元
海盐县交通运输局
2025-05-12
4
嘉路政罚﹝2025﹞011345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0月23日18时25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04(嘉盐公路)海盐、嘉兴方向K24+950检查时发现海宁橙龙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海宁橙龙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陆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陆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
469.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12
5
嘉路政罚﹝2025﹞011347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1月30日23时20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04(嘉盐公路)海盐、嘉兴方向K24+950检查时发现海宁橙龙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海宁橙龙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佰柒拾捌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佰柒拾捌元整的行政处罚。
778.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5-12
6
嘉路政罚﹝2025﹞47282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2月15日14时24分,海盐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228(平杭线)杭州方向K3603+800检查时发现海宁橙龙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海宁橙龙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贰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海盐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贰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525.00元
海盐县交通运输局
2025-05-12
7
嘉路政罚﹝2025﹞47284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1月27日18时36分,海盐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228(平杭线)杭州方向K3603+800检查时发现海宁橙龙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海宁橙龙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海盐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1365.00元
海盐县交通运输局
2025-05-12
8
甬路政罚﹝2024﹞18825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1月13日11时00分,余姚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231K0+510慈溪方向检查时发现海宁橙龙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海宁橙龙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240.00元
余姚市交通运输局
2024-06-17
9
甬路政罚〔2024〕18818
2023年11月14日9时29分,余姚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辉、徐冀军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3-11-13 11:00:24车号为浙FK2978在X231 K0+510慈溪方向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7.07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8.07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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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0.00元
余姚市交通运输局
2024-06-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