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然也供应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桐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3324678424F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虹梅路999弄1号二层E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26
(2025)沪0105民初4671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支行
上海然也供应链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2
2026-03-11
(2025)沪0105民初4671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支行
上海然也供应链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3
2026-02-02
(2026)浙0784民初357号
合同纠纷
陈**
吴*,上海然也供应链有限公司
永康市人民法院
4
2025-04-08
(2025)浙0784民初281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永康市美东日用品厂
上海然也供应链有限公司
永康市人民法院
5
2025-02-18
(2024)浙0723民初26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上水工贸有限公司
上海然也供应链有限公司,吴*
武义县人民法院
6
2024-08-08
(2024)沪0106民初1641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然也供应链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7
2023-04-06
(2023)沪0106民初129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仲利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吴*,商**,腾**,上海呈吉实业有限公司,然也(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苡宸供应链有限公司
静安区人民法院
8
2023-04-06
(2023)沪0106民初129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仲利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吴*,商**,然也(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苡宸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呈吉实业有限公司,腾**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11
(2026)浙0784民初357号
合同纠纷
陈**
吴桐;上海然也供应链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永康市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静处﹝2024﹞062023002197号
2023年7月21日,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保温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以网购的方式对上海然也供应链有限公司在天猫平台(https://www.tmall.com/)上开设的店铺“rae然也餐具旗舰店”经销的智能恒温底座(商品条码:6958140638598)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上述产品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出具了报告编号为:2311104725的检验报告,其中“标志和说明”项目不符合检验依据和相关规定,综合判定为不合格。具体为:检验项目:标志和说明,质量要求:见GB4706.1-2005、GB4706.55-2008第7章,检验结果:频率未使用国际单位制所规定的物理量单位;器具带有玻璃表面,说明书缺少“警告:如表面破裂,不得使用该器具”,单项判定:不符合。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我局视作其放弃相关权利。鉴于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五)项的规定,2023年11月10日经局长批准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主要从事日用百货等商品的销售。涉案的这批智能恒温底座产品,是当事人于2023年3月16日向义乌市中双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订购的,同批次共进了5个,采购价为每个人民币40.9元(含税),进货总价为人民币204.5元(含税)。购入后,全部放在当事人在天猫平台网上店铺“rae然也餐具旗舰店”进行线上销售,线上销售价格为每个人民币79元,包邮。截止案发,上述智能恒温底座产品共售出2个(即被抽检的涉案产品),销售金额为人民币158元(含税),还余库存3个。案发后,当事人立即下架停售了涉案产品,并将剩余的库存退回生产商进行整改,产品链接也同时下架。综上,当事人经销的这批智能恒温底座产品的货值金额为人民币395元,销售金额为人民币158元,扣除进货成本人民币81.80元,以及13%增值税人民币8.77元、12%附加税人民币1.05元,当事人违法所得为人民币66.38元。当事人对上述事实予以确认。
没收违法所得0.006638万元,罚款0.002370万元,责令停止销售
23.70元
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