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柏思娅制衣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岳荣芳 | 注册资本:2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2681867821P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河东区唐口红星路纺织工学院北侧(天津市化学纤维研究所院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河东市监处罚〔2026〕25号
经查,当事人持有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服装鞋帽及服饰的加工制造、建筑装饰材料等。)
涉案检验报告所指“时尚丝巾净色衬衫”、“刺绣小狗女衫”、“时尚不规则领女衫”、“时尚长袖衬衫”为当事人生产,并于2025年4月10日销售给名为刘盛钢的个人。对于涉案服装检验报告中受检单位为济南嘉华购物广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联购物广场,当事人称客户刘盛钢系入驻该购物广场的商户。
当事人提供涉案不合格服装的样衣生产成本单及送货单。样衣生产成本单显示四种服装每件的综合成本分别为56.5元、60元、58.5元、63.5元,每种共生产4件,成本合计954元。送货单显示收货单位为刘盛钢,数量16件,单价78元,货款合计1248元。经当事人确认该数量为4种服装每种4件,售价均为78元。
本案中,可以认定的不合格服装货值金额为78*16=1248元,当事人违法所得为1248-954=294元。
当事人的行为满足生产经营不合格服装的违法行为之构成要件。
1.罚款1248元(货值金额等值);2.没收违法所得294元;共计罚没1542元。
1248.00元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