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富宏煤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永波 | 注册资本:1098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1100762719345N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河市爱辉区罕达汽镇红旗村小河里河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6-14
(2023)黑民终336号
民间借贷纠纷
黑河市富宏煤矿
曾*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
2021-11-02
(2021)豫0825民初34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县鑫盛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黑河市富宏煤矿
温县人民法院
3
2021-10-21
(2021)豫0825民初34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县鑫盛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黑河市富宏煤矿
温县人民法院
4
2021-10-09
(2021)黑1183民初4208号
合同纠纷
魏**,关**
黑河市富宏煤矿
嫩江市人民法院
5
2021-04-06
(2021)皖1225民初1818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李**,冷**
宁夏综采中煤装备有限公司,关**,魏**,韩**
阜南县人民法院
6
2019-09-02
(2019)黑08民特37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黑河市富宏煤矿
全*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19-09-02
(2019)黑08民特37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黑河市富宏煤矿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19-06-04
股权转让纠纷
黑河市人民法院
9
2019-06-04
股权转让纠纷
张**,黑河市富宏煤矿
李**,牟**,黑金选煤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19-05-17
(2019)皖0402民初7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黑河市富宏煤矿
安徽德普胶带有限公司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05-30
撤销仲裁裁决
无
全*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6-21
2023-02-13
(2023)黑11执保1号
借款合同纠纷
曾*与黑河市富宏煤矿、张**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107450780.00元
执行案件
2
2024-06-21
2023-09-27
(2023)黑11民终868号
劳动争议
李**与黑河市富宏煤矿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4-04-26
2023-05-23
(2023)黑1102财保40号
财产保全
李*与黑河市富宏煤矿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3862682.22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4
2024-04-25
2023-09-27
(2023)黑11民终863号
劳动争议
张**与黑河市富宏煤矿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4-04-25
2023-09-27
(2023)黑11民终866号
劳动争议
马**与黑河市富宏煤矿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4-01-22
2023-10-17
(2023)黑1183民初19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黑河市富宏煤矿、张**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3-03-24
2022-06-27
(2022)黑11民终820号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黑河市富宏煤矿、张**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3-03-21
2022-04-18
(2022)黑11民申18号
劳动争议
孙**、黑河市富宏煤矿劳动争议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2-12-07
2022-05-27
(2022)黑11民再7号
劳动争议
孙**、黑河市富宏煤矿劳动争议民事再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22-10-27
2022-08-18
(2022)黑0227执恢124号
保证合同纠纷
刘**、张**等保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黑(黑市)煤安罚﹝2025﹞113005号
1.165号矿车的碰头磨损严重,外露的长度小于100mm。2.21203回风巷使用串车提升,未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1.165号矿车的碰头磨损严重,外露的长度小于100mm;2.21203回风巷使用串车提升,未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60000.00元
黑河市矿山安全管理局
2025-08-08
2
黑(安监)煤安罚﹝2024﹞142014号
1.右三煤仓口联络巷风门联锁绳太松,不可靠,水沟未设反水池或挡风帘;2.南部采区变电所双电源引自-250中央变电所不同母线段,其中一回路供电线路与东部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移动变电站一次电源“T”接;3.南部运输巷第二台带式输送机无张力传感器;4.主井二段720带式输送机机头处安装1台JH-8型回柱绞车牵引钢丝绳使用Φ15.5型钢丝绳,绳头插接长度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长度。
1.右三煤仓口联络巷风门联锁绳太松,不可靠,水沟未设反水池或挡风帘;2.南部采区变电所双电源引自-250中央变电所不同母线段,其中一回路供电线路与东部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移动变电站一次电源“T”接;3.南部运输巷第二台带式输送机无张力传感器;4.主井二段720带式输送机机头处安装1台JH-8型回柱绞车牵引钢丝绳使用Φ15.5型钢丝绳,绳头插接长度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长度。以上事实分别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七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处贰万伍仟元罚款(¥25,000.00);2.处贰万伍仟元罚款(¥25,000.00);3.处贰万伍仟元罚款(¥25,000.00);4.处贰万伍仟元罚款(¥25,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
125000.00元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4-11-11
3
黑煤安监执法五处罚〔2023〕037号
1.2600工作面支架41块压力表失效; 2600回风巷1#顶板离层仪失效。未及时进行维修; 2.2600综采工作面回风巷防火门墙处,未储备足够数量的封闭防火门的材料; 3.2600工作面回风实际瓦斯浓度为0.14%,甲烷传感器显示0%。两者读数差大于允许误差,未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在8h内对甲烷传感器进行调校。不符合《矿用高低浓度甲烷传感器》AQ6206-2006 4.10.2规定; 4.未按照该矿《应急预案评估制度》对应急预案开展定期评估工作; 5.2600工作面所开采的Ⅱ号煤层为自燃煤层,未测定采空区自然发火“三带”分布范围; 6.副井使用串车提升物料,安设的跑车防护装置未保持经常关闭状态。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7.东部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8.未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物资库台账明细中水泵仅有1台,无开关; 9.2600综采工作面采用注氮防灭火措施,没有采取防止氮气溢出的监测手段。未对回风隅角氧气进行监测。
1.处贰万元罚款; 2.处壹万元罚款; 3.处贰万元罚款; 4.处贰万元罚款; 5.处壹万元罚款; 6.处贰万元罚款; 7.处贰万元罚款,对通风矿长李庆春处壹仟元罚款; 8.处贰万元罚款; 9.处贰万元罚款,对通风矿长李庆春处壹仟元罚款。
31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
2023-06-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