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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金运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谭腾飞注册资本:10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4300333119018H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阿勒泰市团结路南路红石区附46号1栋、2栋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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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勒泰市监出发【2023】2号
2022年12月31日,阿勒泰金运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与新疆择运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购进车用-35号柴油29550kg(按车用-35号柴油的密度0.810千克/升换算,容积为36481.48升),进货价格为280169.76元;2023年2月8日,该批柴油运达该站,卸至该加油站4号储油罐中,通过对应链接的4号加油机的7号加油枪对外销售。2023年3月5日,本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阿勒泰金运销售有限公司销售该批柴油进行监督抽检,2023年4月26日,经受委托检验机构检验,出具该批-35号车用柴油的《检验报告》(№2023X-J-NH02915),报告显示该批柴油闪点(闭口)标准值为不小于45℃,该项检验结果为38℃,十六烷值标准值为不小于47,该项检验结果为42,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报告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闪点(闭口)、十六烷值项目不符合GB19147-2016标准,依据《2022年阿勒泰地区车用汽油、车用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2023年4月26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该批-35号车用柴油的《检验报告》(№2023X-J-NH02915),当事人在规定期间内未申请复检,对检验结论予以认可。截止2023年4月3日,该批柴油已全部售罄,当事人以8.42元/升的标价销售了29735.44升,以8.32元/升的标价销售了6746.05升,共计销售金额为306499.5元,获得利润金额为26329.74元,扣除当事人上缴25%企业所得税后,违法所得为19747.3元。
一、罚款80000元;二、没收违法所得19747元。以上两项罚没合计99747元。
80000.00元
阿勒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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