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仁明眼镜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美玲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213MA0KT1FG2G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新建南路2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同市监处罚﹝2025﹞14号
大同市仁明眼镜有限公司的配装眼镜因测量数据不准确经省监督抽查判为不合格,由于涉案的4副不合格配装眼镜已全部用于抽查检验,故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在配装眼镜过程中使用的电脑验光仪、焦度计和镜片箱属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所列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在超过检定有效期后,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22)修订》第六条第四项和《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22)修订》第四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22)修订》第十一条第四项和《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22)修订》第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对当事人配装眼镜因测量数据不准确经监督抽查判为不合格的行为给予1000元的罚款,对当事人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行为给予500元的罚款,合并处罚如下:罚款1500元。
1500.00元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