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铠鑫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严海平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2MA37RM3A7R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洋湖乡湖瑞街61-09号店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1-24
(2025)赣0982民初1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樟树市铠鑫物流有限公司
栾**
樟树市人民法院
2
2024-09-23
(2024)浙0803民诉前调400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翟**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饶**,樟树市铠鑫物流有限公司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3
2024-08-28
(2024)浙0803民诉前调400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翟**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樟树市铠鑫物流有限公司,饶**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4
2024-06-12
(2024)赣09民终142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刁**
樟树市铠鑫物流有限公司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4-03-13
(2024)赣0982民初8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樟树市铠鑫物流有限公司
陈**
樟树市人民法院
6
2024-02-20
(2024)赣0982民初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樟树市铠鑫物流有限公司
张*
樟树市人民法院
7
2024-01-22
(2023)赣0982民初38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樟树市铠鑫物流有限公司
刁**
樟树市人民法院
8
2024-01-05
(2023)赣0982民初38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樟树市铠鑫物流有限公司
刁**
樟树市人民法院
9
2023-11-20
(2023)赣09民终2317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丰县支公司
樟树市铠鑫物流有限公司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3-01-11
(2022)苏02民终831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戚**,郑**,戚**
刘*,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市中心支公司,樟树市铠鑫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东交罚﹝2025﹞03310号
2025年09月02日21时22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东莞市常平镇国道G220线2537公里900米路段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使用赣C3649D重型半挂牵引车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行为。经查,樟树市铠鑫物流有限公司已取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赣C3649D重型半挂牵引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检查时,车上装载的是泥巴,在深圳观澜装载,目的地是惠州市。此趟运输过程中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且不能及时改正,不符合首“违免罚情形”。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30
2
樟树交罚﹝2024﹞658号
2024年12月31日15时2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办理赣C2331D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时,发现该车《道路运输证》年审逾期。经查实,该车的经营业户是樟树市铠鑫物流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日期为2020年10月14日,《道路运输证》年审有效期为2024年10月,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检测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超过规定的维护或检测周期56天。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不按规定维护或检测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4-12-31
3
粤穗南交运罚﹝2024﹞NS20241230001号
樟树市铠鑫物流有限公司有使用赣C3157D、鲁R395X挂车辆运载货物,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超重行驶的案
罚款¥2500.000元整
2500.00元
广州市南沙区交通运输局
2024-12-30
4
东城综处字﹝2024﹞第00-0011号
当事人于2024年10月29日车辆牌号为赣C3525D-冀B683M挂重型半挂牵引车未经核准擅自在水乡大道麻涌镇大盛村路段处置建筑垃圾,执法人员现场测量车上共装载了27立方米的建筑垃圾,以土方为主以上事实有《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明。
警告并罚款贰万贰仟伍佰元
22500.00元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11-21
5
粤博罗执A罚字﹝2024﹞58号
经调查,你(单位)樟树市铠鑫物流有限公司于2024年 5月19日擅自将49.8立方米建筑垃圾从深圳市转移至博罗县石湾镇辖区内
作出罚款人民币肆拾玖万捌仟圆整(¥498000)
498000.00元
博罗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11-11
6
东城综处字﹝2024﹞第13-0079号
当事人樟树市铠鑫物流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在东莞市桥头镇东江大道进行未采取密闭措施运输28.635立方米渣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罚款贰仟元
2000.00元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09-27
7
粤惠东交罚﹝2024﹞02324号
樟树市铠鑫物流有限公司使用赣C5N667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立案查处。
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元)
4500.00元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29
8
樟树交罚﹝2024﹞495号
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办理赣C5866D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时,发现该车《道路运输证》年审有效期为2023年8月,《道路运输证》因逾期未年审超过六个月被注销删除。经查实,该车的经营业户樟树市铠鑫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该车《道路运输证》被注销删除后,仍在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4-08-06
9
樟树交罚﹝2024﹞475号
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办理赣CR7072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时,发现该车《道路运输证》年审有效期为2023年7月,《道路运输证》因逾期未年审超过六个月被注销删除。经查实,该车的经营业户樟树市铠鑫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该车《道路运输证》被注销删除后,仍在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4-08-06
10
粤惠东交罚﹝2024﹞01952号
樟树市铠鑫物流有限公司使用赣C5N667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立案查处。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惠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