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宇集团天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晓乐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1744012098Y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和平区唐山道135号215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9-22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
杨**,刘**,环宇集团天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
2020-08-27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
杨**,刘**,环宇集团天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3
2020-08-27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
杨**,刘**,环宇集团天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27
2023-06-20
(2023)津0101执2464号
借款合同纠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环宇集团天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6-28
2021-06-04
(2021)津0101执173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环宇集团天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12-03
2020-09-24
(2020)津0101民初508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与环宇集团天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064863.69元
民事案件
4
2020-07-29
2020-07-17
(2020)津0101财保125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环宇集团天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6064863.69元
民事案件
行政处罚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没有数据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3-12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