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大庆市森康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庆华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606MAC29LMC5Y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同阳路309-1号0-7号楼商服0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同卫医罚﹝2024﹞2号
2024年6月14日大同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该诊所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你(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和《黑龙江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予以你(单位)警告并罚款38000元的行政处罚。
38000.00元
大庆市大同区卫生健康局
2024-08-07
2
2024A-4
2024年6月14日大同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该诊所进行检查,发现使用的75%酒精和碘伏超出了使用期限,未制定消毒管理制度。
你(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使用的75%酒精和碘伏超出了使用期限,未制定消毒管理制度。上述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现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和《黑龙江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予以你(单位)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500.00元
大庆市大同区卫生健康局
2024-06-14
3
2024A-3
2024年6月14日大同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该诊所进行检查,发现产生的医疗废物未进行登记。
你(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和《黑龙江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予以你(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元
大庆市大同区卫生健康局
2024-06-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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